国内首个《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明确了儿童家具的适用的年龄段为3至14岁,除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稳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还对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在内的10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作出了严格限制。甲醛释放量延续原来的限量要求,重金属方面增加了锑、砷、钡、硒四种重金属的含量要求,纺织和皮革等面料中偶氮(可分解芳香胺)被禁用,塑料制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也进行了相应的含量限制。
根据相关起草专家介绍,新的执行标准明确在几下几方面。
首先在结构安全上,大到稳定性或折叠支架,小到孔与间隙,都有着科学详细的明文规定。例如标准中规定孔与间隙应在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的范围内,以避免夹伤儿童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潜在危险。为了避免封闭式家具给儿童带来伤害,如儿童藏匿在家具中时间长了而窒息,标准规定了封闭的柜体连续空间大于0.03m3,内部尺寸均大于等于150mm的柜体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封闭空间可以容纳一个儿童进入时,具备一定的通风透气功能,以保证不会使儿童产生窒息的潜在危险;或关闭键入门或盖子容易开启,开启力小于等于45N,同时关闭键不能装有自动锁定设置。
标准在结构安全方面还规定,除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00mm以上的区域外,产品不能使用玻璃部件。同时对于家具所用绳索、转椅的脚轮及气动杆都在标准的其他结构安全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次,在有害物质限量上,新国标突出了儿童家具的环保性,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革面料等主辅材料中的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10种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比成人家具更为严格的限量指标。其有害物质的限量与国际同行业标准基本一致,顺应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例如,在材料规定GB/T 16799家具用皮革中规定游离甲醛限量值为75mg/kg,儿童家具游离甲醛限量值显然严于普通家具的要求,其标准值与英国FIRA/FRQG C001的标准要求一致;关于塑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于限定家具的塑料部件中这类增塑剂的使用,与欧盟2005/84/EC指令及华盛顿州法规规定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的总重量百分比不应超过0.1%规定相同。
在儿童家具的警示标志上,新标准要求对具体项目加以警示,避免给儿童带来不必要的危害。例如,对于有折叠或调整装置的家具,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上”的警示语;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并且明确规定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4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5号黑体字。
家长该如何挑选合适又安全的儿童家具呢?有买卖专业人员指出:“随着‘新国标’的出台,国家对于儿童家具安全细节方面的关注度大幅提高。因此家长在选择儿童家具时要注意,家具的边缘处理不能有尖角,或突出的部分要尽量选择进行过倒圆、倒角处理的。家具的抽屉要有阻尼防脱滑,把手是凹槽式镶嵌。同时尽量不要选择留有缝隙的家具,以免小朋友在玩耍过程中卡住手脚。对于密封的衣柜、衣橱则一定要注意是否留有空气流通眼等。有颜色的家具则一定要仔细查看质检报告,避免甲醛、芳香胺等的超标。”